温家宝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11-29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同志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过去十年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的实施工作。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儿童表示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重视妇女儿童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我国妇女儿童占全国人口的2/3,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一个家庭中,妇女身兼慈母、孝女、贤妻等多重角色,承担着孕育生命、携幼扶老、勤俭持家的重大责任,是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传承美德的坚固磐石。妇女给家庭带来了光明,她们应该得到尊重。在一个社会里,妇女又是劳动者和建设者,巾帼不让须眉,妇女能顶半边天,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动文明进步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没有妇女的积极作用,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女性的社会地位决定了社会进步的程度。儿童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的未来和希望。现在,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让每个孩子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不仅是家长们的殷切期望,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之所系。妇女儿童事业是一件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大事。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始终将妇女儿童事业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妇女儿童事业也取得很大成绩。我们把男女平等确定为基本国策,制定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法律,建立了专门机构,实施了妇女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我们制定颁布了《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新修订了《婚姻法》,签署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多项公约,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中,更加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们实行了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定期检查、出生缺陷预防、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国家计划免疫规划等政策,并全部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城乡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全国已有妇幼卫生保健机构3000多所,工作人员50多万人。2010年全国住院分娩率达到97.8%,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0/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3.1%。。政府举办社会福利院集中收养孤老、孤少、孤残,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儿童进行社会救助。我们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