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超额完成
发布时间:2020-12-23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经超额完成。我国有序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月份至11月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7万个,惠及居民近725万户。
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2020年是我国老旧小区改造开始按下快进键的一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吹响了老旧小区改造提速的号角。
按照工作目标,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钱从哪来一直是广大居民关心的话题。我国将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2020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推动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5省份9个城市开展战略合作,未来5年将安排4360亿元贷款支持市场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介绍,各地积极探索,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据此形成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
其中,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方面,清单从完善资金分摊规则、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吸引市场力量参与、推动专业经营单位参与、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7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在实践中,有不少城市探索完善资金分摊规则。比如,湖北省宜昌市探索小区范围内公共部分的改造费用由政府、管线单位、原产权单位、居民等共同出资;建筑物本体的改造费用以居民出资为主,财政分类以奖代补10%或20%;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服务设施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工程建设费用的20%实施以奖代补。
还有一些城市探索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如,湖南省长沙市探索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对居民直接受益或与居民紧密相关的改造内容,动员居民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出资:一是业主根据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二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经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后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是小区共有部分及共有设施设备征收补偿、小区共用土地使用权作资、经营收益等,依法经业主表决同意作为改造资金。
浙江省宁波市根据改造内容产权和使用功能的专属程度制定居民出资标准,如楼道、外墙、防盗窗等改造内容,鼓励居民合理承担改造费用。小区共有部位及设施补偿赔偿资金、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均可作为居民出资。
山东省青岛市探索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政府批复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可提取一次,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可就电梯建设费用提取1次,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
住房消费是我国城镇居民最大的消费,未来,老旧小区改造也将成为百姓住房消费的重要方面。对于2021年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加快总结建立与更新改造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合理确定2021年改造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共享的政策机制,探索金融支持市场力量参与改造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正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所说:“老旧小区改造,必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还是要坚持居民自愿、尊重居民意愿,激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改得好不好,也是由居民来评价。改后怎么管,仍要引导居民协商确定。”
有鉴于此,老旧小区改造无论从改造速度还是改造模式,都不应该搞“一刀切”,不应该一味地追求改造速度。而是应该从居民的意愿和感受出发,积极探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改造的质量,提升居民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