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培育社会组织“领头雁”

发布时间:2020-11-03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日前,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领头雁”培育工程的通知》,在市级社会组织中分党建引领、社会福利、社工服务等十个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示范社会组织,引领全市社会组织增强发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领头雁”社会组织将通过自愿报名、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七个程序公开评选产生,命名有效期为3年。市民政局将成立专门的领导工作机构,并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建立领导包抓、定期走访、项目支持、定点培养等帮扶措施,同时明确“领头雁”社会组织要履行规范管理、调查研究、链接资源、行业引领等方面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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