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统计差异“罪魁祸首”终于揭晓
发布时间:2010-03-09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据新闻晚报,昨天,中美商务部分别在两国商务部网站上发布去年10月签署的《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研究报告》(下称报告),首次披露经过中美双方确认的导致贸易统计差异的主要原因。
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由来已久,近年数额巨大且连年增多,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也影响了双方对贸易不平衡问题的认识。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10月在第20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国商务部与美国商务部、美国贸易谈判办公室联合签署了《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研究报告》。统计小组按“东向贸易”和“西向贸易”对双方数据分组进行比对。东向贸易指中国对美出口、美国自华进口;西向贸易指美国对华出口、中国自美进口。
报告显示,中国对美出口的货物中,一部分先被运至香港、韩国、墨西哥等地,再被转运至美国,这种运输方式会使双边统计产生差异。
也就是说,当货物经第三地转口时,往往被重新包装、简单加工或直接加价,进而产生增值。而部分货物在中国报关时被报作对中转地的出口,但最后被转运至美国,美国按原产地规则记为自华进口。
直接贸易方面,双方报价不同是造成统计差异的重要原因。随着中美贸易的快速发展,直接贸易成为双边贸易的主要方式,2006年为402亿美元,占总体差异的48%。
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对美出口货值的60%为加工贸易商品。中国加工企业通常只负责接单生产,不掌控设计、销售等环节,中方出口报关价格因此会低于美方加价后的进口报关价格,从而导致美方进口额大于中方出口额。
报告称,对可识别因素进行量化调整后,美方自华进口规模及双方统计差异缩减。2006年,中方统计出口从2035亿美元调为2005亿美元,减小2%;美方统计进口从2878亿美元调为2247亿美元,减小22%;双方统计差异相应由843亿美元调为24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