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关于第一批不合格 分支机构撤销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8-11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会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香港分会、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我会深化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依据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15版相关规定,由会员与机构发展中心对现有分支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排查,共11家机构在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经第四十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正式予以撤销。
自撤销之日起原分支机构人员不得再使用“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身份、品牌标识及相关物品从事任何活动,一经发现依据办法中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关于第一批不合格分支机构撤销的名单(11家)
 
                                   2015年8月7日




附件: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关于第一批不合格
分支机构撤销的名单(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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