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5-09-11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8月31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9部委(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全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指导意见》围绕救灾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储备网络、主体责任、储备方式、调运时效、信息化管理、质量安全以及储备库管理等重要环节,指导各地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同时,从加强领导、相互协同和多元参与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明确9部门在体系建设中的具体职责。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显著增加,中强地震呈活跃态势,灾害风险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十年来重特大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突发连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日益繁重、任务艰巨。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尤为紧迫。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健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不断完善,救灾物资品种不断丰富,调运能力明显增强,为有效应对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鲁甸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威马逊”超强台风等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在储备布局上,按照“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的基本要求,民政部在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福州、郑州、武汉、长沙、南宁、重庆、成都、昆明、拉萨、渭南、兰州、格尔木、乌鲁木齐、喀什等地设立19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多灾易灾的地市和县(区)设立了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中央-省-市-县”四级储备体系基本建立。在储备品种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受灾群众有安全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洁净水喝”的总体要求,中央救灾物资从最初的帐篷单类扩充到帐篷类、被服类、装具类3大类14个品种,涵盖受灾群众急需的帐篷、棉衣被、睡袋、折叠床等。对于需求量较大、价值较高、需定制定招、生产周期较长的救灾物资,主要由中央负责储备。地方以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的方式存储保质期短、符合当地灾害特点的物资,如内蒙古自治区储备了一定量的蒙古包、南方多个省市储备了毛巾被、秋衣等救灾物资。  
近年来,民政部多措并举,在提高综合协调效能上狠下工夫:与财政部建立了救灾物资应急采购机制,确保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救灾物资的筹集;与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军队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资快速发运。2012年,为加强对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2014年重新修订);为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民政部制定出台《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和《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自2013年起,民政部每年修订印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为地方民政部门采购救灾物资提供参考。2014年,民政部组织实施“民政救灾物资发放全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并在部分储备库进行试点,探索提升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目前,各级民政、财政、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及军队建立了救灾物资采购和紧急调运应急联动机制,地方民政部门与有关企业签订了应急供货协议,救灾物资供给和应急调运能力显著增强。  
当前,我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日益复杂严峻的自然灾害形势和社会各界对减灾救灾工作的要求和期待相比,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储备库布局不甚合理、储备方式单一、品种不够丰富、管理手段比较落后、基层储备能力不足等。另外,近年来,基层救灾物资储备库“有库无物”现象相对突出,地方发放的救灾物资中曾暴露出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民政部会同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联合出台《指导意见》的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指导各地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各环节工作。  
《指导意见》着眼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工作,强调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着力构建“中央-省-市-县-乡”纵向衔接、横向支撑的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断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水平,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亮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跨部门协作和应急联动机制。在工作实践基础上,《指导意见》首次从政策层面对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中各有关部门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完善跨部门协作和应急联动机制,包括建立救灾物资储备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紧急调运和社会动员机制,完善跨区域救灾物资援助机制,构建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救灾物资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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