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对委系统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作出安排部署

发布时间:2015-05-08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国家民委对委系统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作出安排部署


  按照中央纪委4月23日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民委党组要求,在“五一”、“端午”节前夕,国家民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委系统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礼、宴请;不得组织和参与公款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相关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和严格管理,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从曝光的违规违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盯住具体问题,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防止“四风”现象反弹回潮。财务和审纪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管控力度。
  《通知》要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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