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坚持、两个提高促进资本市场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6-09-18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9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意见》提到,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
据当日发布会发言人介绍,《意见》是证监会党委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证监会党委一直把扶贫工作做为崇高的政治责任,刘士余任证监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位党委成员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结对联系一个定点扶贫县。
中央财经大学刘姝威教授发文对《意见》表示了支持,在她看来,《意见》一方面强调涉及支持资本进入贫困地区,另一方面强调的内容与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参与的公益活动类似。
然而,《意见》也引发了市场的热议,大家聚焦最多的就是“IPO”相关的问题,是不是会降低扶贫地区企业上市标准,是不是会引发市场承压,投资者权益是否能够获得保障等。
此外,规定出台后,有专家提出疑问,金融市场的三大准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在未开放的国内市场,上市新股也应将公司的优劣为基本原则,怎么和脱贫扶困“扯”进来?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不同的理解,“我们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我们这个市场的功能不完全是说完成赤裸裸经济利益的交易,我们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或者政治责任。”
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赞同赵锡军观点,他表示,从国家发展的角度看,经济发达的地区占据着多数的社会资源,大部分上市公司聚集在经济发达地区,即使在一个省里,往往也集中在省会城市及其经济发达的城市。对于所谓的贫苦地区,得不到资本市场的阳光雨露恰是不公平,不能解决公平问题。如何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实现公平,在当前市场符合条件企业数量有限背景下,通过相关政策引导,恰恰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
在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孙建波看来,从新的政策来看,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并不是放松这些地区公司上市的审核条件,而是给予专业帮助。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满足《意见》中所提到的相关要求外,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从这个表述中,并没有降低落后地区的公司上市标准。
孙建波进一步向记者解释到,鉴于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相对落后,服务资本市场的人才匮乏,在同等条件下,往往在流程的准备上严重滞后于发达城市的企业。因此,对贫困地区的项目给予审核流程上的优先安排,是在政策上弥补贫困地区金融技术上的不足,弥补贫困地区的资本市场人才匮乏带来的不足。
在采访中,有不愿具名的券商资深投行人士表示,对相关地区企业降低上市标准的担忧大可不必,在他看来,《意见》中强调了对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的各项审核事项坚持“三公”原则,坚持标准不降、条件不减,确保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对于投资者而言,既然能够上市也都是具备投资价值的企业,如今的市场环境已经和过去国企脱困的情况有着很大的不同,投资者也会选择出自己要投资的标的。
此外,上述券商投行人士告诉记者,“当前发行节奏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扶贫企业不会影响对节奏的控制,一定会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及其市场风险底线,对市场不会带来冲击,也不会造成市场的恶化。”
孙建波告诉记者,落后地区也有好企业,如贵州地区有优秀的茅台,市场也不必担心劣币驱逐良币。因此,有评论认为证监会的扶贫新政将对A股产生负面影响是一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