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贫困地区群众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16-08-18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扶贫攻坚不能仅从美好愿望出发,不能一味地“输血”。要从解放思想入手,教育引导广大贫困地区群众破除“等靠要”观念,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同时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激发内生动力,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积极性”。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城市,1995年以来,先后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贵州等地和广东部分市县,2015年对口支援地区涵盖25个县(区),帮扶贫苦户250万人,扶贫工作取得显着成绩和良好社会反响。但从全国和深圳的扶贫工作实践看,当前扶贫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其中非常突出的一个是贫困地区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脱贫条件不足。贫困地区大多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特别是耕地量少、块小、分散,生产性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空心化、农村基层组织瘫痪等问题,扶贫工作仍面临着“产业发展无资源、扩大生产无人手、投资项目无出路”的局面。

  脱贫意识不强。有的贫困群众仍未摆脱“养猪为过年,养牛为犁田”的自然经济状态,有的“等靠要”思想严重,没有从根本上分析“我为什么贫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脱贫的路子在哪里”。

  脱贫能力不高。除了掌握基本种田、养殖技术以外,贫困群众缺乏对现代科技的了解,缺乏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谋生技能,特别是缺乏有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外出务工很难找到高收入的工作,加上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比较薄弱,家庭一旦出现病残,很容易出现返贫现象。据统计,2015年我国7000万贫困人口当中,因病致贫的占到了42%,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一些贫困户“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

  脱贫措施不到位。现阶段扶贫工作还存在替群众做主大包大揽的情况,缺乏对症下药、分类指导,有些扶贫资金、项目、指标采用平均分配办法,直接影响了扶贫的效益;对不同类型贫困户缺乏有针对性的帮扶,采用的办法不多、措施单一。比如,有些规划项目不尊重群众意愿,有的项目群众想做,相关部门没有规划。又如在移民脱贫中,异地转移成本较高,特别是低收入农户难以承担,导致部分群众移民反而负债。

  脱贫责任不清。一方面,扶贫工作涉及众多政府部门,缺乏统筹兼顾、责任分工,造成各方面都在抓,而各个方面又都出现资金缺口、效益不明显的问题,降低了扶贫的效率。再一方面,扶贫工作考核存在“一头重、一头轻”的状况,一些贫困地区的基层组织和干部缺乏脱贫的压力和动力,致富增收办法不多,扶贫工作推动较慢。

  扶贫攻坚不能仅从美好愿望出发,不能一味地“输血”,一定要统筹做好科学谋划。在此过程中,政府必须主动作为,但更重要的是激发贫困地区群众脱贫的内生力,要从解放思想入手,教育引导广大贫困地区群众破除“等靠要”观念,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同时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加强思想扶贫力度,加快转变观念。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志。要加强向贫困人口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帮助他们分析致贫原因,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自强自立、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信心,实现贫困户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让靠劳动和智慧脱贫光荣,懒惰和无为致贫可耻成为一种新风尚。

  实施竞争性扶贫机制,形成正确导向。一方面,继续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机制,重点是提高国家补助标准,如住房搬迁补助、低保残疾人救助、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养老补助等标准。除此之外,其他扶贫资源应减少无偿发放,要采取鼓励式、竞争性的方式,比如扶贫信贷贴息,优惠的小额信贷政策等,充分调动其脱贫积极性。

  大力加强技能培训,增强个体发展能力。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本着“实地、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全方位靶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科普知识和工农实用技术的培训,培训要做到与厂企联合、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点到点指导,增强实用性,使每个有脱贫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强化贫困地区的群众参与,强化群众主体地位。要减少政府大包大揽,提升贫困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比如,探索建立贫困地区群众对扶贫工作的全程参与机制,在扶贫对象确认、扶贫需求评估、扶贫项目选择、实施和监测等各个环节,全面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群众的主体地位。

  坚持分类政策,加快实现整体脱贫。针对贫困地区发展特征、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特点,打破县、乡、村行政界线,把基础相同、条件相近、地缘相接的贫困村组成单元片区,灵活选取个性化扶贫方案,重点围绕生活帮扶、产业帮扶、技能帮扶,统一扶持政策,统一布局项目,统一安排资金,统一规划建设,最大限度实现分类施策、整体脱贫。

  完善考核管理体系,促进精准扶贫落到实处。建立科学严谨的扶贫工作考核体系,准确评价扶贫工作成效,用考核促使“真扶贫、扶真贫”落到实处。全面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加强县、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扶贫考核力度,强化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在扶贫攻坚各个环节的责任。组织对贫困县、乡镇村领导班子和扶贫专干实施全员轮训,大力引导懂农村、懂经营、有公心的基层“两委”干部为脱贫奔小康领路,建设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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