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

发布时间:2016-08-05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现行扶贫工作中仍存在“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被动局面,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必须进一步构建政府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的新机制,凸显民营企业精准扶贫实效,积极营造民营企业精准扶贫的良好环境,使民营企业精准扶贫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

  非公时评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在新常态下,以精准扶贫为核心的脱贫攻坚战,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在这场针对7000万贫困人口的伟大而艰巨的战役之中,中国民营经济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自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得以迅猛发展。在党和国家指导中国发展的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描述是,从“有益补充”变成“重要组成部分”,再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表述,从“劳动者”变成“积极分子”,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国家政策态度,从两个“毫不动摇”发展到“三个平等”——无论是纲领性文件还是国家政策,无论是领导人评价还是社会印象,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等诸多方面,非公经济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贡献了巨大的力量。而在脱贫攻坚战中,非公经济的核心——中国民营企业也毫无疑问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必将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实践者和社会风尚潮流的引领者。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扶贫工作在进入新时代后展现出了新的特点,那就是脱贫速度下降、扶贫难度和成本增加。例如1986年到1996年,按当年价格计算,扶贫投入总额平均每增加1亿元,贫困人口可减少75.83万人;而到了1997年至2004年,按当年价格计算,扶贫投入总额平均每增加1亿元,贫困人口仅减少8.44万人。而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借助公共财政资源为主的政府扶贫,已逐渐发展为政治扶贫、社会扶贫和市场扶贫共同发力的推进模式。同时,单纯的弱化了市场特性的捐赠帮扶——“授人以鱼”,逐渐演化为可以调动双方积极性的“授人以渔”,通过精准扶贫,以提高收入水平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逐渐取代了传统的解决温饱的基本目标,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正是在这些新的扶贫特征主导之下形成的变化,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可以更加有效、积极地投入到扶贫工作中来。纵观中国民营企业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和地位,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从1978年到1994年,中国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大多是出于自发,一方面,扶贫受益对象多为本地化,从民营企业家家族开始,向亲戚、乡邻扩散;另一方面,参与扶贫的企业家的动机往往是以满足企业家个人的情感需求和价值实现为主。同时,扶贫手段比较简单,主要就是安置就业和捐款捐物。从1994年到2006年,中国民营企业的扶贫开始进入自觉阶段,其特征,一是民营企业家逐步成为社会扶贫的重要力量,例如这一时期出现的“光彩事业”,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扶贫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二是参与途径开始多元化,产业投资、资源开发、贸易带动等各种扶贫手段不断出现。三是扶贫活动开始组织化,在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引导下,民营企业开始有组织地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并逐渐作出了重要贡献。四是扶贫对象全国化,无论是本省贫困地区还是西部贫困地区,跨省区的公益捐赠和产业扶贫等活动大量涌现,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视角遍及全国。从2006年到现在,中国民营企业参与扶贫进入了新的阶段,无论是参与方式还是参与力度,尤其是在中央政府确定了精准扶贫的国家策略之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始展现出巨大的活力和作用。一方面,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在消除贫困中,既为贫困地区群众带来福音,也为企业自身健康发展带来了机遇;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自觉参与扶贫开发进入常态化,参与扶贫开发成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并将之纳入到企业发展战略和文化建设之中,是企业彻底实现了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如今,民营企业成为社会扶贫主力军的案例不胜枚举。如“光彩事业”,从1994年发起至今,实施扶贫项目约5万多个六七千亿元,带动脱贫2000多万人,在兴教助学、医疗卫生、赈灾济困、养老助残、环境保护、危房改造、文化传承等多个领域开展公益项目,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再如“企业包县”的万达模式,投入10多亿元,重点开展产业扶贫,对贵州省丹寨县进行精准扶贫,变捐款捐物的“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通过发挥企业自身的渠道优势,成立专门销售公司,把在丹寨深加工的农产品销往全国,从而形成农民种养、企业加工、全国销售的良性循环。再如“结对帮扶”的恒大模式,在贵州毕节市大方县,3年投资30亿元,整体帮扶大方县389个村,通过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吸纳就业扶贫、发展教育扶贫和特困群体生活保障扶贫等一揽子综合措施,计划到2018年底实现大方县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在新形势下,尤其是开展精准扶贫以来,将贫困人口的发展需求和企业的发展能力有效结合起来,已成为扶贫工作的创新举措,体现了贫困群体和企业的共同需要。这种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模式,既规避了政府扶贫的弱点,又能体现出市场元素的积极作用。首先,党的十八大指出新时期的扶贫目标是扶贫对象大幅减少,考虑到当前扶贫工作的特征,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而实现手段,就在于全面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统筹工农和城乡的发展,逐步建立政府扶贫、市场扶贫、社会扶贫三维联动的大扶贫格局。而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顺理成章地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力量,只有使市场开发能力最强的主体得以进入资源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才能实现发展能力最强的组织与发展需求最为迫切的群体间的有效对接,最终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对此,民营企业必须当仁不让。其次,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不仅仅是开展公益的慈善事业,同时也能通过在贫困地区建立开发扶贫项目,开发资源、培育产业。通过规模化生产、现代化管理、精细化分工、产业化经营,建立产业集群,催生贫困地区发育新经济组织,既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也有利于实现企业互利共赢、多元平衡、高效运作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创造企业自身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新的实现模式。

  不过,我们也应看到,民营企业参与扶贫,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行扶贫工作中仍存在“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被动局面,一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还不能正确对待扶贫与被扶贫的关系,认为民营企业扶贫就应该给钱、给物。因此,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必须进一步构建政府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的新机制,凸显民营企业精准扶贫实效,积极营造民营企业精准扶贫的良好环境,使民营企业精准扶贫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

  具体来说,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尤其是在精准扶贫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应发挥人才、技术、资金、渠道和管理的优势,探索不同的精准扶贫方式,提升帮扶效应。二是以互惠互利为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激励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加强顶层设计,从税收、信贷等方面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的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调动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三是以深化改革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对参与产业扶贫的民营企业,为其配套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土地整理、农田灌溉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扶贫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给予补助或奖励,以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四是以提高政府服务为举措进一步健全企业精准扶贫服务保障,做好民营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的衔接和沟通。

  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让中国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茁壮成长,以共同富裕为伟大目标,弘扬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多种帮扶途径和形式,积极投身于精准扶贫,成为社会扶贫开发的主力军,在这场攻坚战中,民营企业将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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