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族法院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召开
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表决通过了《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章程》和《关于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会费标准的决议》。随后召开的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孙青友当选研究会会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以及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王平当选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理事会还通过了聘请毛公宁、敖俊德任研究会顾问的决议。研究会理事会及负责人的选举产生,为研究会完成独立法人社团登记向前迈进了一步,也为研究会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孙青友在大会上讲话

研讨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