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出台《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11-30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哈尔滨市出台《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哈尔滨市结合实际,出台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就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提出了7大方面40余条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完善民族工作委员会例会制度,将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班子业绩考核内容;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等“六进”活动;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特色旅游、生态农业、民族手工艺品、特色种养殖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等产业;积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完善城市少数民族特困户生活求助制度,建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服务、法律援助、急难救助制,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等方面给予积极引导和帮助;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加大少数民族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推进民族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为把《意见》更好地落到实处,哈尔滨市民族宗教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意见》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并在全市开展检查指导,跟踪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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