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多措并举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5-11-30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民贸民品生产贷款优惠政策,是党和国家为满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特殊政策。
  “十二五”期间,贵州省黔东南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人行将用足用好此项政策作为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州级成立了以分管州长为组长,民宗、财政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黔东南州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动民贸民品企业发展计划,建立了民贸民品企业贷款额度核定联席会议制度,与黔东南州人行一起,经过多方努力协调和汇报,促成中国人民银行给贵州省一直以来民贸民品企业一年期内的贷款不能申报贴息的突破,并通过组织召开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各项推进会议,推进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统一认识,形成了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好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局面。
  从2012年起,经过不懈努力和积极争取,全州共认定纳入国家定点生产企业目录的企业16家,15个民贸县共认定民贸企业560家。落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从2012年第四季度开局的3家19.59万元,2013的26家514.74万元,2014的40家762.75万元,2015前三季度的46家738.33万元,全州先后共为59家企业贴息,消灭了贴息空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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