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意见支持民族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10-30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日前出台,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开展苗医药等民族医药的研究、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并按照国家“十三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围绕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民族地区和武陵山、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十三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在制定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中,优先安排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建成三级医院。远程医疗政策试点、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善、全科特岗医生计划等项目重点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意见》的出台,给贵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迎来又一个春天,对于推进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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