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0月1日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发布时间:2015-09-18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从今年10月1日起,新疆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申请人只需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请表和全部所需登记材料,3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到营业执照。9月10日,新疆工商系统召开视频会议,对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政策解读,确保10月1日顺利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由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受理并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企业无需再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此次改革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具体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统一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规范登记规程,实行一窗受理、一家办理;实施“统一代码”制度,实行一企一码、实时赋码;实行一网互联、信息共享;推进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一照通用。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据了解,以往创办企业需要依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所需时间一般为20余个工作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所需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今年4月,新疆积极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截至今年8月底,共核发“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模式的营业执照5164份,但“一照三号”是现有条件下的一种过渡模式,要实现简化审批程序、提高登记效率的目的,需要加快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一照一码”制度实施后,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截止到2017年底,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明·皮尔多斯介绍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当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任务,目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任务图、时间表、职责分工都已经明确,各级工商机关要把这项改革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强化上下联动,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有序推进新旧营业执照转换工作,确保平稳过渡,抓好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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