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出台《关于民族民风民俗民居民艺特色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9-11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8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民族民风民俗民居民艺特色项目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出,结合曲靖市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挖掘彝族的火把节、师宗的绑神猴和三月三、宣威三月三游东山和苗族的花山节、富源古敢三月三对歌节和跳“吞口”、罗平二月二对歌节、陆良的正月十六民俗活动、回族的开斋节等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民风民俗,以及8个世居民族的特色民居、名人故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民间艺术等,充分发挥其价值和潜力,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从宣威杨柳可渡古村落及关隘遗址、会泽白雾村、罗平腊者村、师宗五龙狗街村、陆良孙渡将军故居、沾益松林古镇、马龙马鸣咨卡村、麒麟沿江水乡、富源古敢乡补掌村等全市“五民”特色项目中,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项目作为开发建设重点,精准施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确保“五民”特色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意见》强调,“五民”特色项目建设要突出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结合、民居村落打造、文物古迹保护、民族民风营造、民俗活动挖掘、民族人才培养、非物质文化传承等8个方面的内容。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列入中央、省的规划项目,市、县两级要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纳入全市“五民”特色项目库的项目,2015年启动建设,分三年实施,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每年市级扶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30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及自筹解决;“五民”特色项目库的其他项目,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适时实施。除项目建设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外,市、县两级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对全市“五民”人才进行培训培养,对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的村落,实施双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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