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扩大民族地区农产品出口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09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民委关于支持民族地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合作机制,开展扩大民族地区农产品出口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是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同时又是资源富集地区,特别是出产的农产品品种多、品质好,自然有机绿色无公害,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潜力巨大,但目前受滞于信息闭塞,缺乏出口产业运行机制和模式,不熟悉出口产品申报检疫等相关流程以及国外对农产品有关要求等因素,使得内蒙古农产品的外汇份额比较小,品牌在国际上知名度还不高,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还没有更好的转化为经济优势,农牧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在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上还没有形成规模,没有形成特定的增收致富渠道。这次自治区民委与检验检疫局创建合作机制,就是要通过强强联合,发挥两大部门的工作优势,把全区的农产品出口产业做大做好,开拓少数民族农牧区增产增收的新渠道。
  通过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方式,对辖区民族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和出口等情况联合开展摸底调查,发掘具有出口潜力的地方民族特色农产品,利用相关优惠政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帮助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达到进一步扩大全区具有民族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规模,提升内蒙古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中国民贸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贸
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贸
微信小程序
中国民贸微博
中国民贸
微博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