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推进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

发布时间:2015-09-09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委召开第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审议通过了《怀化市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实施纲要(2015-2020年)》,作出如下决议。
  一是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攻坚战。怀化有13个武陵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片区县,10个享受国家特定扶贫开发政策重点县,1237个贫困村和75.23 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为17.50%,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76.80%。《纲要》提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徐守盛关于怀化要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扶贫攻坚的紧迫感和主动性,苦干实干巧干三五年,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二是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为第一要务,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纲要》明确了目标任务。到2018年建市20周年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贫困人口减少到18万人以下,贫困发生率减少到7%以下;到2020年,全市75.23万贫困人口整体脱贫,13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市区和全市 1237个贫困村全部摘掉贫困帽子,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纲要》明确工作思路。今后5年,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确保45.83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确保8.22万贫困人口步入生态移民搬迁致富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确保9.39万低保、五保贫困人口得到兜底生活保障;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确保11.79万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三是压实责任、深化改革、强化保障,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纲要》提出要以项目管理的模式强化领导责任。市里担负总协调、总指导、总督查责任,做好目标确定、组织动员、项目统筹、检查督促、 考核评价等工作。 市委书记、市长是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市委副书记,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市级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分管系统和联系县市区的市级领导是所分管系统和所联系县市区扶贫攻坚的直接责任人;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部门)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县市区和乡镇、村担负主抓主体责任,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县市区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本级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责任参照市委的要求落实。严格实施扶贫工作考核,对当年扶贫任务没完成的,进行警示约谈;对连续两年扶贫任务没完成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做到不摘贫帽摘官帽。把扶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指标权重。建立与减贫脱贫任务相适应的干部任期制度,保持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相对稳定。建立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扶贫攻坚工作专项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纲要》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的办法整合要素资源。县市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的 5% 设立扶贫专项资金,市财政适当予以奖补。建立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整合平台,按政策规定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统筹和监管,集中整合使用,倾斜安排和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集聚扶贫攻坚。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加快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推进麻阳金融扶贫模式全覆盖,加紧对接农发行移民搬迁贷款,探索国开行贫困村基础设施政府采购贷款;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到2020年贫困村平均投入资金达500万元以上,全市累计投入政府财政性资金达到50亿元、金融及民间资本50亿元。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切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模式,大力推进金融扶贫、生态移民扶贫、产业委托扶贫、产业园区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积极探索科技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健康扶贫、社会扶贫等路径,不断增强扶贫实效。
  《纲要》提出要以超常的力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扶贫部门能力建设,保障市、县扶贫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设立乡镇扶贫工作站,配齐乡镇扶贫专干;全面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派机关干部进驻1237个贫困村,担任第一支部书记,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支两委主干的力度,以加强村级监督为重点,完善村务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扶贫攻坚环境。
  《纲要》提出要以自觉担当的共识凝聚社会合力。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打好扶贫攻坚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群众主体、 市场运作、 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把贫困村面貌的改变、贫困人口的脱贫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在资金、项目等安排上予以倾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把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群众,引导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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