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为8000户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5-05-22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获悉,通过扩大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范围,预计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有8000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税收优惠,比2014年增长17%;预计减免税额2600万元,比2014年实际减免税额增长50%。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系统共有企业所得税管户49732户,其中小微企业41448户,占83%。今年1月1日起,自治区国税局根据国家要求,将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后再按20%税率征税。自此,利润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均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暂免征收增值税的范围从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扩大到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据自治区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个体户占到80%,受惠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占到96%。
        为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一家小微企业,自治区国税局每隔两天都会从后台提取数据,查验符合政策但还没有申报的企业,及时通知基层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还通过媒体及税收网站、QQ群、微信等不断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宣传范围。同时,自治区国税局创新小微企业备案制度,大大简化了优惠政策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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