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人口数量较少民族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08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按照贵州省长陈敏尔“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要向少数民族倾斜,加大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必要时可以计划单列”的指示,贵州省民宗委会同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省“十二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规划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编制了《贵州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鉴于人口较少民族的特殊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将实行计划单列,试点先行,注重保护和突出民族文化,把安置点建成民族风情亮点;实行差别化优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后续扶持和管理服务,促进安置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如期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方案所指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为在贵州民族乡中人口数量分布相对较少的毛南族、瑶族、水族、壮族、白族、满族、蒙古族等民族,涉及5个州(市)、14个县(区)共30个民族乡,347个村(居)委会,其中24个乡已纳入《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搬迁71564人,占乡贫困人口的42.6%。2012年以来,已实施生态移民10347人。由于近几年部分规划搬迁对象或脱贫或自行搬迁,经反复征求县、乡意见和群众意愿,核定实际需要搬迁有10765户43503人,计划2-4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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