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修订《河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30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为进一步规范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河北省修订完善了2013年印发的《河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民贸民品企业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了民族工作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民贸民品企业设立民贸民品贷款专账,清晰反映民贸民品贷款的实际用途、使用情况等信息。在按季申请贴息时,增加了设区市民族工作部门的核实职责,要求对企业资质和贷款用途符合规定进行审核,并由省民族宗教厅出具终审意见。
下一步,河北省民族宗教厅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核实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法,明晰设区市民族宗教局职责,进一步提高核实工作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