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的 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06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做好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最近,湖北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的意见》。《意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主题,力求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突出湖北特色与亮点。
  一是明确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意见》明确提出总体目标:“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缩小与全省的差距。”
  二是强化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凸显省委、省政府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力度,《意见》对省级差别化支持政策从12个方面进行集中阐述,内容涵盖财税、金融、电力、水利、产业、生态、扶贫以及教育、卫生、社保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领域。这些政策措施,细化到项目,落实到部门,含金量大,民族地区深受鼓舞。
  三是要求民族地区增强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省委、省政府也提出: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解放思想、乘势而上,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形成创业奋进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不懈地打基础、谋长远,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开发、绿色繁荣、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推动民族地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四是加强工作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意见》就设立城市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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