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支持民族乡村加速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1-14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近日,贵阳市出台《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乡村加速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的实施意见》,明确,2015年至2020年,贵阳市将整合14余亿元资金,支持494个民族乡村项目建设,以促进贵阳各民族乡村同步实现小康。
贵阳共17个民族乡、309个民族聚居村,是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根据《实施意见》,2015年起,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族发展资金由2014年的75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以后按年度每年递增100万元,到2020年达到1500万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民族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民族乡村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在2014年现有民族“三项经费”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增加,增长幅度不低于区(市、县)当年财政增长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贵阳市贫困民族聚居村要全部脱贫“摘帽”,17个民族乡要全面实现全省小康创建“531”核心指标,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水、电、路、通信、商贸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接近或达到所在区(市、县)农村平均水平;每个民族乡至少创建1所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1个技能培训基地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并实现民族乡村每个贫困户“培训1人,就业1人,稳定一家,脱贫1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