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首次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年度考核内容

发布时间:2015-01-07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陆续展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宗教工作”作为考核内容,被首次列入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全区各地、各单位做好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工作的责任感,对促进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积极意义。针对考核内容,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制定了八项考核内容作为加减分依据,针对各地、各单位的实际,进行不同的权重计算方法,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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