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长治县出台《民族宗教工作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11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为了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加强沟通,增进友谊,促进和谐稳定,长治县委统战部联合县民族宗教局出台了《民族宗教工作例会制度》。
民族宗教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乡镇书记、统战委员、分管民族宗教领导及各少数民族村支部书记、民族宗教调解员参加。主要任务是通报县委、县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及近期工作安排,听取并研究民族宗教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及各种苗头性问题,发展民族经济的意见和建议等。要求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拍板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研究制定措施,明确负责人,限时解决;重要问题,应急事项,要及时向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汇报,联合研究措施,尽快迅速解决,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服务送到基层,把实惠让给基层。并要求各乡镇建立民族宗教“民情档案”,每月建立台账,并把台账上报县委统战部及县民宗局。
目前收集整理民族宗教社情民意3条,反映民族宗教群众的意见和诉求8条,帮助民族宗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