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委加强政策研究推动民品政策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3-07-05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为深入推进国家民族特需商品企业优惠政策的顺利落实,山东省民委就如何理顺民委、财政等部门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与民品企业之间、商业银行与民品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服务指导机制,推进国家政策落实进行了深入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山东省民委联合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转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13〕11号)和《山东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3〕30号),对民品优惠利率贷款、技术改造及生产补助资金申报、批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及管理规范,为基层民品生产管理提供了操作性比较强的规范性文件。
为指导民品企业抓好政策落实,山东省民委于4月下旬在青岛市召开了“山东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政策落实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十一五”以来山东民品工作的基本经验,分析查找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了各市民族宗教局及民品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下一步推进山东省民品政策落实进行了部署。会议召开后,各市民族、财政、银行部门及民品企业积极行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并向省级三部门申报备案,绝大部分民品企业落实了政策性流动资金贷款,为“十二五”民品政策落实开了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