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8期全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4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语委,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全国民族语文翻译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知识更新、综合素质增强和业务能力提高,推动民族语文翻译事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决定联合举办第8期全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本期研修班以维吾尔语文为主要方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5年9月13日至19日(9月13日下午报到,9月19日上午返程)。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请于9月13日下午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报到。湖北大厦电话:010-62172288)。
二、主要内容
(一)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二)民族语文法律政策及业务知识;
(三)民族语文工作理论与实践;
(四)维吾尔语文翻译理论与实践;
(五)在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中央民族大学等机构学习了解少数民族语言翻译、教学,以及民汉双语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参加人员及报名方式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中央有关宣传媒体、委属相关单位、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的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从事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在职业务骨干,或具有副处以上(含副处)职务的民族语文工作管理人员,近三年内参加过全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和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