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价格改革攻坚全面提速 不断向纵深推进
发布时间:2015-08-14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来,各有关部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合力攻坚,在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在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加快价格改革的各项措施均已顺利实施。 一、政府定价范围大幅缩减 去年11月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放开、下放了56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放开绝大多数药品和大部分专业服务等4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省级4项,移交部门1项,指导各地放开11项。与2001年中央定价目录相比,具体定价项目减少了80%左右。各地也积极谋划加快价格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减政府定价范围,缩减幅度一般在50%以上,其中,江西、江苏、河南、湖北、重庆等多个省市出台了深化价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广东、天津、河南、河北、福建、吉林等省市具体定价项目减幅均在60%以上。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社会投资积极性,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营造了良好价格环境。 二、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提速 认真落实中发[2015]9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将试点范围由深圳市和蒙西电网进一步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五省区电网,放开跨区跨省电能交易价格。顺利实施天然气价格“三步走”改革计划,实现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顺利并轨,同时放开大用户直供气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天然气已占消费总量的40%,并积极推动建立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7月1日已顺利开业、投入运行。理顺了铁路货运价格,同时进一步完善价格机制,建立更加灵活的运价上下浮动机制,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增加了价格弹性。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领域价格关系的理顺,有利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价格杠杆稳增长调结构作用进一步发挥 积极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将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约2分钱、1.8分钱,减轻用电企业负担约600亿元。开展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取消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降低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清理规范长江航运收费的意见,研究建立收费目录制度。陆续推出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制度,在27个省80个县开展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出台了调整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等政策,有力地调动了企业和居民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的积极性,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四、强化价格监管服务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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