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一项关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文件——《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
捍卫公共利益,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既是深化改革的保障,也是依法治国的必需。
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关键之年,必有关键之举;慎思笃行,方能瞻高致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一年多来,改革之广度、力度、深度前所未有。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农村,从简政放权的扎实推进到市场活力的充分迸发,从自贸区的扩围升级到“一带一路”战略的稳步实施——改革,正以破竹之势纵深推进。“改革触及了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外交领域的种种深层次问题,触及中国这一庞大经济体的骨髓,从而重构其造血功能。”经济学家、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说。
“虽然中国经济增速低于近年平均增长水平,但中国的经济将稳定在这一增速上,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使之更加成熟。”英国《卫报》如是评价。
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在全面深化改革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攻坚克难、冲破藩篱,铆足干劲不停息、不懈怠,改革正以劈波斩浪之势给中国信心,给世界惊叹。
注重战略思维:改革拿出更大政治勇气和智慧
改革遇到的困难抓起一个又牵起另一个,必须全面启动;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环环相扣,需要顶层设计。“以战略思维和全局眼光透视中国的改革方位,就能清晰看到改革的挑战与出路,我们就能理解新一轮改革为何在各个领域统筹推进,蹄疾而步稳。”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韩保江说。
纲举,则目张。改革从总体设计到整体推进,从统筹协调到督促落实,都需要强有力的“中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一个多月,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中国最高领导人亲自挂帅,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不言而喻。
“实”字当头,改革贴身紧逼、步步为营。2015年刚过去一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召开五次会议:
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会议强调,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加大改革落实力度,深入开展改革督察,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真正解决问题;
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再次召开会议,强调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4月、5月、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召开会议,一系列关乎改革全局的方案审议通过——
4月1日,《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
5月5日,《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6月5日,《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深改会议向前展望、超前思维、提前谋局,清晰的改革思路、缜密的改革布局、有力的改革举措,坚定了改革方向,为政策举措的落实提供了制度和思想保障。“注重战略思维,改革体现出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
战略部署,战略重点,重大战略机遇期……回首30多年来的改革历程,战略思维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系列改革战略陆续推出——
完善区域发展政策措施,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相互衔接、互为支撑;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促进中国从经济大国逐步迈向创新大国、经济强国;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
“新一轮改革体现了历史维度、全球维度、现实维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张立群说。努力做到全局与局部相配套、当前与未来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改革的能量不断聚合、成效不断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