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批准: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兼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王正伟,男,回族,1957年6月生,宁夏同心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76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王团乡干事,1978年在宁夏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1982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委宣传部秘书,1983年起先后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4年9月-1995年1月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2000-2003年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2004-2007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2007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副主席,2007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2008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2013年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2015年4月兼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