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召开“民贸民品工作推进会”。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人行分别汇报2014年民贸民品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新区)分管民族工作副县长、管委会副主任进行发言,民贸民品企业代表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副州长范华充分肯定了全州近两年来民贸民品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下一步民贸民品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正视问题,统一思想,确保现有的民贸民品企业申报有突破,进一步增强做好民贸民品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好用活用足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应统则统。目前,黔西南州申报民贸民品企业的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在上在申报民贸民品企业上,应该做到应统则统,要想尽一切办法,加大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发挥财政部门作用,加强与民贸民品企业联系。把争取到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全部拨付到企业,有效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支持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资金拨付到位后,财政部门还不断规范优惠利差补贴工作流程,加强对经办银行、受惠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和督导,确保民贸民品优惠贷款贴息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四是金融机构形成合力,助推民贸民品企业健康发展。金融部门要制定出台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和处置不良贷款,落实国家有关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探索建立金融机构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是加强领导,提高服务水平。协调领导小组要制定相应措施,研究解决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力争在“十二五”时期最后一年的民品企业调整申报准备工作,及时储备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申报全国定点企业。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截至2014年11月,全州认定三批民贸民品企业共395家,加上“十二五”期间国家批准的6家定点企业,全州共民贸民品企业401家。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资金394.76万元,得到技改贷款贴息109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75.6万元,生产发展补助资金195万元,民贸网点改造9万元,民族手工艺发展补助资金15万元;落实民贸企业贷款2.9亿元,2.88贴息403.68万元。针对我州在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工作中遇到兑现优惠政策周期性较长、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设立了5000万元扶持资金,出台了《黔西南州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解决了兑现优惠政策周期较长的问题,有效地推进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副州长范华充分肯定了全州近两年来民贸民品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下一步民贸民品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正视问题,统一思想,确保现有的民贸民品企业申报有突破,进一步增强做好民贸民品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好用活用足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应统则统。目前,黔西南州申报民贸民品企业的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在上在申报民贸民品企业上,应该做到应统则统,要想尽一切办法,加大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发挥财政部门作用,加强与民贸民品企业联系。把争取到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全部拨付到企业,有效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支持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资金拨付到位后,财政部门还不断规范优惠利差补贴工作流程,加强对经办银行、受惠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和督导,确保民贸民品优惠贷款贴息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四是金融机构形成合力,助推民贸民品企业健康发展。金融部门要制定出台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和处置不良贷款,落实国家有关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探索建立金融机构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是加强领导,提高服务水平。协调领导小组要制定相应措施,研究解决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力争在“十二五”时期最后一年的民品企业调整申报准备工作,及时储备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申报全国定点企业。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截至2014年11月,全州认定三批民贸民品企业共395家,加上“十二五”期间国家批准的6家定点企业,全州共民贸民品企业401家。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资金394.76万元,得到技改贷款贴息109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75.6万元,生产发展补助资金195万元,民贸网点改造9万元,民族手工艺发展补助资金15万元;落实民贸企业贷款2.9亿元,2.88贴息403.68万元。针对我州在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工作中遇到兑现优惠政策周期性较长、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设立了5000万元扶持资金,出台了《黔西南州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解决了兑现优惠政策周期较长的问题,有效地推进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