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是党的十八大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动员令”发出后,从中央到地方,从东部到西部,各级政府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彰显出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决心和勇气。
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这是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时间表——
3月18日,全国两会闭幕第二天,新一届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对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国务院职能转变的任务和重点;
4月24日和5月6日,国务院两次常务会议先后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事项;
5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强调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此后,审批“瘦身”,流程再造;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减负松绑”……各级政府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动真格”简政放权,“求实效”转变职能。
为确保简政放权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地方纪委和监察部门强化监督和行政问责,对管理权限应放未放、擅自设定审批事项、无故拖延审批时限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给相关部门戴上了“紧箍咒”。
今年以来,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释放出的红利,对拉动中国经济回暖并加速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企业服务 向市场放权
国庆长假后连续多个工作日,位于外高桥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内人潮熙攘,20多个服务窗口前常挤满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的商人。“没想到!”这是众多商人谈及在上海自贸区办理业务时提及的词汇:“没想到这么周到”“没想到这么便捷”……
9月挂牌的上海自贸区探索仅限定企业“不能做什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显示出政府减少过度行政干预,将更多的主动权、决定权交给企业、交给市场的决心。
审批制度改革是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9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221项。
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使得利率市场化迈出关键一步。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降低了创业的成本。
在放权的同时,政府的监管思路也在悄然改变。“宽进严管”“加强监督”,将工作重点转到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来。
10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快实施政府职能转变,扭转政令不畅的“堰塞湖”现象,克服拖延应付和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研究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让市场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让政府管理更加到位,努力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表示,“放”“管”齐头并进,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宏观管理方式的变化,相信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出台更多改革措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使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调整准入“门槛” 激发社会活力
在向企业和市场放权的同时,政府也在逐步向社会放权,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今年7月中旬,民政部与云南省联合召开的一场座谈会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2013年省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等一组“征求意见稿”被摆放在每位与会者的案头。
“我们希望‘下一场雨’,让社会组织在云南像雨后春笋一样发展。”云南省副省长尹建业说。在云南主政者看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有助于改革政府包揽社会治理的传统方式,向社会组织转移部分政府的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云南省的改革实践是各地转变政府职能、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历次国务院机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