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要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中山的发展,首要是对社会组织要有整体规划。
目前,在社区扮演社区治理的主体,传统的主要有四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村居党组织、村居委,社区工青妇,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里建立的各类平台(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履行服务社区的职责;第二层面是关注自身发展和利益的驻社区单位、物业公司等,部分会关注社会责任;第三层面是各类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基于自助和互助的群众性文体娱乐、生活慈善类社会组织;第四层面是各种利他主义的志愿组织。这四种形态,是全国的普遍状态,综观中山的社会治理实践,有三种类型无疑是很大的创新。
第一种就是在中山具有广泛知名度,乃至全国都小有名气的小榄“创益菊城”行动组委会、理监事会以及小榄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理监事会没有注册,但汇聚了数十位企业家、热心居民,与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组委会一道,已经连续5年,每年推动了数百万社会资金、成千上万人参与“创益菊城”行动,在以民间社团为基础的各类服务活动中,社区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也以“项目投放”、“资金投放”的方式参与其中(社区还有“场地投放”),真正形成了以社区居民为第一动力,社区社会组织为主体,带动社会力量参与“人人公益”行动的社区治理全民生态。
第二种是近两年出现的由企业创办公益服务中心,进而在小区建设“社区服务站”的“家里公益模式”。由企业在小区里建立微型服务平台,集聚“政务服务、文化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前两者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事务性服务,本质上是政府转移职能中的购买服务;第三者是生活性公共服务,是公营的经营性公司,比如煤气水电、邮政、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的客户服务代办;第四者是企业自身根据社区居民需要开展的公益性服务。目前,在全市已经初步建成了约130 个微型服务站,4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在这些站点直接受理。
第三种形态的萌芽出在坦洲镇,赋予传统的第三层面社区社会组织更多社会职能,迅速成长,实现社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典型案例是坦洲镇健身操协会,短短时间里发展了数百人,并成立了党支部,覆盖多个小区,成为平安小区建设的有力助手。
这三种新类型,均体现了社区治理中社区居民的主体力量,充满着动力和活力。无疑,这为我们推动社区治理深入发展,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参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