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扶贫人才更少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2016-08-15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人事人才等方面加大扶贫力度,创新基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在职称评定、工资定级、津贴标准等方面予以政策性倾斜,引导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38年来,随着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成功脱贫,我国不仅成为了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在全球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如今走到了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冲刺阶段。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明确,要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扶贫攻坚自然需要加大物力、财力的投入,但过往的无数经验证明,要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根本性转变,最关键的是人力。无论是发展特色产业脱贫、结合生态保护脱贫,还是加强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脱贫,首先要打破人才短缺的瓶颈,有了人才才会有新思路、新方法,扶贫攻坚才更有希望,脱贫才真正持久。
  “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产业谋划能力差,村里紧缺农业科技人才,这些都制约了村里的发展。”贵州黔西南晴隆县一位镇干部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这句话,道出了人才对于贫困地区的重要性。然而现实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即便是从贫困地区走出的大学生,很多毕业后也选择留在了条件更好的城市。结果是:号召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业,却缺乏随时能应对自然及病虫灾害的技术人才;要求引导农民从分散走向合作化,有时却连有效的组织和议事规则都难建立;强调改善当地的教育、提高劳动技能,却缺乏稳定的师资队伍,从而限制了这些地区产业发展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这就需要在人才的考核和激励体制上突破。也许有人会说,公平、公正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原则,但如果忽视自然条件、基础配套以及社会资源方面的现实差异,硬要坚持与富裕地区的人才评价体系看齐,最终只能使贫困地区陷入人才短缺的恶性循环。
  过去几年里,针对贫困地区缺乏人才的现状,有关部门先后强化了“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等面向贫困地区的各类人才投入工作。要让其真正扎根基层、安心施展才能,根本上就是要解决这些人的待遇问题、出路问题。从《意见》中不难看出,无论是乡镇公务员考录重点面向在脱贫工作中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村干部,中央财政补助人员招募名额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还是对在贫困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予以高定级别工资、对表现优秀的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都体现很强的政策针对性和导向性,有利于解决贫困地区人才引入的深层次问题,解决那些有志于在贫困地区干出、闯出一番事业者的后顾之忧。
  俗话说,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对于扶贫攻坚这项工作而言,“梧桐树”就是制度性的人才引进、激励、评价等保障机制。从3月份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到人社部此次出台的意见,都从宏观政策上对扶贫工作的人力保障进行了顶层规划,各个地方就应该打通部门边界、整合之前分散的人才政策,从整体上谋划,政策落地精准到人,从而跨越扶贫攻坚的“人才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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