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扶贫腐败,为决胜全面小康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6-08-12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在今年7月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出总攻令:“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总攻的号令已下,要打赢这场攻坚战,既需要精准施策、上下同欲,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纪律,在冲刺的道路上保障每一项政策落实到位,保证每一分资金用在扶贫攻坚的刀刃上。(8月11日新华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当前,我国进入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历史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来不得任何的懈怠,更不容许有丝毫的腐败。
然而,近年来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却屡见不鲜,不少扶贫资金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串通作假、虚报冒领者有之,层层截留、吃拿卡要者有之,克扣私分、挥霍浪费者有之,优亲厚友、显失公正者有之,贪污挪用、“小官巨腐”者有之。显而易见,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而且影响全面小康进程,自然不容小视。
其实,对于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2013年元旦前夕,习近平来到河北省阜平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考察扶贫工。在座谈会上他说:“我非常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扶贫款项被截留和挪作他用。”2014年6月26日,习近平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汇报时进一步强调,“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基于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就明确指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应该看到,中央纪委近年来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查处了一大批典型案件,为遏制扶贫领域腐败,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有序健康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就在前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还在其官方网站首页上公开曝光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中央纪委此前曾转载过地方纪委通报的扶贫领域的违纪案例,但是以中央纪委名义曝光典型案例还是第一次。这充分释放出中央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我们党向人民的庄严承诺。2015年底,被誉为“史上最高规格”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指出,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随后又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彰显出的是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毫无疑问,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严查扶贫领域腐败,直接关系到扶贫资金的安全与脱贫攻坚战的进程,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威信,必须摆上重要位置,给予高度重视,抓紧抓实抓好。
当下的中国,已经吹响了加快扶贫开发、决胜全面小康的冲锋号角。治理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一方面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不手软”的坚决态度重拳出击,并常态保持高压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以此形成震慑,发挥警示效应,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倒逼“不想腐”的自觉。
另一方面,要强化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将扶贫领域的相关政策、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一一进行公示,使其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着力铲除因不明晰、不公开、不透明而诱发的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以此建立和形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