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扎实推进双语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7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近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语言文字政策,营造了良好的双语和谐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民族语言研究工作。充分借助州、县民族学会力量开展民族语言文字挖掘、整理、传承和研究保护工作。如州苗学会、凯里市苗学会及开怀街道分会为对苗族语言文学进行研究,搜集整理了近千首流传于巴拉河流域的台江、雷山、剑河等村寨的情歌、古歌、苗族贾理等民歌,后经反复推敲、研究,精选出100首优秀民歌待出版,暂名《凯里苗歌选》,并以此作为苗文培训的辅助教材,开怀街道分会创建了“凯里·苗族语言文学培训基地”。近年来,通过借助民族学会和热心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士力量,该州相继出版了《苗族贾理》、《苗族情歌选》、《苗族语文读本》、《苗族嘎别福歌》、《侗汉常用语手册》等系列研究成果。
  二是加强双语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州县两级民族、教育部门每年不定期举办苗汉、侗汉双语师资培训,2011年至今,仅民族部门就举办培训班60余期,培训双语师资3000多人次,为双语教学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司法系统也常年坚持开展“三语(三语即:民语、汉语、英语)法官”培训工作,为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在民族乡和少数民族地区干部配备上,推进“双语人才”招聘工作,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在全州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设置双语岗位,组织民语口语测试。
  三是加强双语宣传工作。通过民族节庆、广播电视、文化下乡、赶集等形式,深入宣传双语政策,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汉语,提高普通话水平,同时要求使用本民族语言学习先进文化,做到民语与汉语相互促进,相互发展。黔东南州人民广播电台、凯里市人民广播电台、黄平县电视台相继开通了“苗语新闻节目”、“侗语新闻节目”;州、县(市)两级的部分单位和部门的牌匾相继实现了民文汉文并用;州、县(市)召开的重大会议的会标,如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等,也都用上了民文和汉文。在民族节庆、景区演出等公共活动中,鼓励民语、汉语交叉主持解说,民语歌舞与汉语歌舞同台演出。
  四是推进双语服务工作。在与少数民族群众接触频繁的服务窗口,如政务服务中心、汽车站、医院、银行、民族、民政、国土、扶贫、林业、农业、水务、电力、移动公司等重要服务部门和窗口配备民族干部,实现双语引导、普及双语服务;在公检法系统,组建民族法制宣传队,开展“双语仲裁、”“双语庭审”、“双语法庭”等。申报并建立凯里学院、黔东南州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两个“省级民汉双语服务基地”,凯里学院负责开展双语培训工作,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负责译制民族语电影故事片、科教片、远程教育课件,把十八大报告、两学一做翻译成民族语在州内播放,让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群众能看懂电影、看好电影,学习普及科技知识,了解党的方针、政策。
  五是做好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创建州级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点2个、县级示范点19个,州级双语教育联系学校4所,县级23所,在示范点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双语文娱活动、进行双语监测,为全州双语和谐环境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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