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特色民宿激发传统村落“原生”美

发布时间:2016-08-15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远离都市喧嚣,以追求乡村意境、融入当地居民生活、享受慢生活为特点的“民宿旅游”悄然兴起。民宿,通常是指由居民个人经营的家庭式旅馆,与普通饭店、旅店不同,一般能给游客带来温馨、亲切的家的感觉。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使农民得到更大财产权利,从而让农民能够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现代化进程中来,享受到国家现代化带来的成果”后,我国的“民宿旅游”得到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湖南全省有传统村落251个,其中91个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5个被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这些传统村落大多有百年以上的历史,较好地保持和延续了各自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集中反映了当地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无疑是我省宝贵历史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种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旅游资源,为发展乡村“民宿旅游”提供了重要基础。但是,由于“民宿旅游”大多为农民自发经营、自主管理,一些农户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过度盲目模仿豪华酒店、饭店,导致民宿总体呈现明显的城市化倾向,破坏了乡村建筑风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省传统村落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也使民宿的存在意义大打折扣。
因此,我省传统村落在向特色民宿发展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统筹规划,树立“打造湖南传统村落特色民宿”意识。民宿发展应该结合旅游规划、民俗和民族风情等情况,凸显出地方特色,这是民宿的生命力所在。湖南传统村落中的建筑,许多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如双峰的体仁堂、柏荫堂等,是晚清至民国时期的茶叶富商所建;怀化高椅古村,反映了明清盐商的商贸状况;绥宁黄桑上堡古寨,反映了明清少数民族起义导致的苗侗文化融合;城步、通道的侗族传统村落,折射出侗民族的人文思想和民族风情。又如从建筑形态上看,湖南村落大致可以分为湘中地区的府第式砖木结构宅院、湘南地区的街衢式村落和湘西南、湘西北的木结构干栏式村落三大类型。村落建筑融自然山水、建筑理念、乡风民俗、传统道德于一体,正所谓“一方山水养一方人”,不同的村落建筑实际上反映了相应的村落原住民的文化理念,折射出以生产生活方式和民风习俗为重要内容的不同文化内涵。如果过度强调标准化与统一化,民宿旅游的价值就被大幅降低了。
      民宿特色要建立在对传统村落文化的活态保护基础之上。民宿的特色,不仅仅体现在有形的建筑等物质之上,更应体现在生产生活、文化习俗等方面。我们通常重视有形的建筑保护,却忽略了无形的文化保护。在这样的保护理念下,传统村落很有可能变成一个个没有文化灵魂的“死”建筑群。实际上,传统村落文化的价值,更多体现于原住民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精神信仰、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活态”之中。所以,我们在发展“民宿旅游”,对传统村落及其文化进行保护时,不能只局限于传统建筑,而忽视生活当中的“人”及其创造、传承的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从本质上来说,外地旅游者所要体验的正是这种“原生”“活态”之美。
      政府主导与民众参与相结合。乡村旅游面临着许多基础性的制约瓶颈,不是当地民众自身能够解决的,所以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为传统村落发展“民宿旅游”创造良好条件。如帮助农民解决筹资、贷款问题;制定民宿管理办法和服务质量标准,强化服务管理;出台税收优惠等政策,像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一样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等等。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村落中的原住民参与民宿旅游业,成为这一业态的生力军,使他们既从中受益,又担负起推进村落发展的职责。
      加强对原住民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素质。传统村落的开发、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原住民,因此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对所在村落的文化内涵有深入了解,认识到保护和传承当地的文化资源与自身发展、经济利益息息相关,从而增强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的行为自觉。如积极帮助乡村艺人和熟知当地者对村落的历史、传说、遗迹、手工艺术等进行整理和研究,并传承给村落年轻一辈,推介给外来游客,让村落的文化精髓源远流长。在乡村旅游中,一些游客长期待在村里,通过与村民的交流、共处,广泛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典故传说和农业生产知识等,感受到了“民宿旅游”的独特魅力。
      合理借鉴国内外乡村民宿业经验。乡村旅游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的欧洲,在20世纪60年代发展成为大众化的旅游方式。随后,在法国、日本、英国以及我国的台湾等地,“民宿旅游”蔚然成风。而我国大陆地区乡村旅游特别是“民宿旅游”起步较晚,湖南也不例外。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外乡村民宿业的丰富经验,少走弯路。如法国普罗旺斯的历史古迹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为保护当地原生态的生活、文化,法国政府鼓励民宿保持原始、独特的建筑风貌,并且为民宿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资金补助。日本在民宿管理上,重视法治和安全,禁止无证非法经营;为吸引游客,民宿经营者经常提供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民俗等方面的特色体验项目,这些项目与当地的农业生产、生活、技术、资源密切相关。英国在民宿经营上,强调必须与当地产业、文化及自然生态资源充分结合,积极打造地方特色;并为当地居民提供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台湾民宿最初仿效日本,经过多年的摸索发展,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如今,民宿已成为台湾旅游的一个知名品牌,特色民宿与当地的人文、生态和自然景观相互融合,并融入了民宿经营者独特的人文理念和品位。
      湖南拥有大批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只要科学规划、坚持保护与发展相得益彰,这些村落一定能绽放“原生”“活态”之美,造福现代生活。
特色民宿:打造旅游新支点新主角
      民宿作为旅游住宿与家庭住宅的结合,可以成为发展全域旅游的强大引擎,对加快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转变、推进全域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推广目的地民俗风情、保护乡村原真性有着重大作用。
      湖南省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壮美奇绝的自然景观、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世人景仰的革命圣地、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要抓住发展全域旅游的大好机遇,加快特色民宿建设。
开发民宿,找准定位是重点
      民宿开发的首要条件是所在地或周边拥有可以吸引大量游客的旅游资源,要么是环境优美宜人,要么是富有特色的地方游乐项目或本土化饮食。
      湖南的民宿开发,可依托张家界、崀山等地的自然风光资源,老司城等地的文化遗产资源,毛泽东故居、刘少奇故居、贺龙故居等红色旅游资源,桃花源、凤凰古城等地的民俗风情旅游资源,同时与湘江文化、洞庭湖文化、湘西文化等相融汇,在装修和经营中尽显“湘”景、“湘”史、“湘”情、“湘”味、“湘”风,树立“湘字号”民宿品牌,开发出自身的不可替代性。如张家界有一家被小桥流水、青山绿树环绕的客栈型民宿,房间按照星级标准布置,全部采用原木家具,古朴、清新、淡雅,很好地融合了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特色,开张以来一直大受游客追捧。
发展民宿,运作模式需升级
      民宿的运作模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居民依托自家房屋自发开发,如台湾垦丁地区的民宿依托景区而发展,整体上以个人或者家庭投资经营的单体开发为主,政府负责民宿准入把控;第二种是政府统一引导当地居民改造自家房屋。例如北戴河地区的民宿由政府负责投资改造,本地居民经营。这种民宿投资风险小,可积极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三种是政府、协会开发管理,居民以服务入股;第四种是开发商租赁或购买。入股与租赁的方式都更有利于宏观调控、统筹规划与环境保护。
      当前,湖南民宿运作模式多为第一种,能满足单一的住宿需求,但娱乐价值、休闲价值不突出。对这种模式,可通过跨界合作——与咖啡店、茶吧、书店、手工作坊、花店、博物馆、户外俱乐部等业态自由组合,形成内容丰富的生活体验空间,提高住宿品质。同时,考虑到现阶段湖南民宿“散、小、弱”的特点,应鼓励民宿加盟进军民宿领域的酒店集团以增强自身实力,通过会员及相关数据库共享、提高消费频次、引入智能管理系统、提高服务效率等升级民宿档次,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管理民宿,行业规范要跟上
      民宿产业有两大发展趋势:一种是追求“原始化”的传统民宿,一种是追求“小资风”的精品民宿。无论往哪个方向发展,无论是客栈、家庭旅馆还是主体型、复合型民宿,卫生与安全都不容忽视,亟待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法规和信用体系、税务体系。
      一方面,普通民宅向经营旅游业务的民宿转变,需要健全相应的监管体系,包括信用评价制度、退出制度以及治安、税务、卫生等条规,要通过这些规制明确地方政府对于发展民宿的态度与立场。另一方面,要善于多措并举对民宿进行管理。可开发集结全省各地各类民宿的云平台,开展相互学习、考察与交流;建立民宿排行榜、黑名单,激励民宿提高品质;建立省域民宿危机预警机制,提高对民宿品牌的管控能力,保证品牌的良好成长。
推广民宿,整合营销是关键
      目前民宿的营销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网络营销。通过建立旅游在线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展示推广民宿;二是整体营销。联合组建民宿协会,整合资源,整体打包营销,同时通过集体举办节庆活动来提高人气;三是口碑营销。在与游客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等平台加强与客户互动、推广优惠活动、推介产品。
      湖南民宿可将以上三种营销手段系统化结合——如采用“大型节事活动+网络营销+价格差异化”等整合营销手段,或根据各自特征进行动态修正,以实现价值增值。浙江松阳“柿子红了”民宿曾因地处偏远、配套设施不全、营销理念较为落后,长期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后来通过“网络营销推广自驾游+免费体验活动+旅游纪录片拍摄”等手段进行整合营销,成效非常显著。
      随着资金大量涌入、竞争加剧、民宿市场日益成熟,民宿产业将趋向产品主题化、经营连锁化、管理规范化、业态多元化和品质精致化。全域旅游背景下,以分布更为广泛的民宿作为出行节点正越来越多地成为游客向往的旅游方式和生活体验,特色民宿游必将成为旅游新支点和新主角。
规范村民建房可“一举数得”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农村要美,村庄必须美。
      近些年来,我省农村房屋普遍越建越好,但由于规划滞后、监管缺位,无序建房、违规建房问题突出,占用耕地建房、占用行洪河道建房、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建房时有发生。规范村民建房已成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题中应有之义。
      自2015年6月底至今,汨罗市汨罗镇南托村以并乡合村改革为契机,着力推进以农村土地集体流转、农民集中居住为主要内容的新村建设,初步实现了生活环境的大提质、生产要素的大集聚、产业发展的大跨步、城乡发展的大统筹。今年4月1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南托新村调研时,称赞该村规范村民建房取得了“一举数得”的效应,探索了一条“可学习、可推广、可复制”的新路子。
“南托模式”有着丰富内涵——
      以合村“减法”做发展“加法”,让农村发展“好”起来。原南托村共有363户、1147人,总面积约1800亩,其中农田约1200亩。由于村庄规模不大、产业结构单一、城镇化水平低、要素资源利用率不高,经济社会发展缓慢。按村级合并方案与北托村合并后,南托新村人口和土地规模分别达到3300人和3300亩。为积极挖掘、释放经济发展的“规模红利”,新村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了通组通户公路全覆盖,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7300米,完成全部农网改造任务,实现了从传统的水稻种植向特色种植、养殖多方面发展的产业转型。
      变“散”为“聚”,让村庄面貌“美”起来。南托村鼓励村民适度集中建房、按示范图建房,做到“五个有”,即有村庄规划、有审批手续、有示范图集、有施工管理、有绿化美化,在保留自然风貌基础上,共同建设有湖湘特色和人文底蕴的美丽小镇。一年多来,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已日趋完善,方便了群众出行、活动、就学、就医、购物等,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风气更加文明和谐。
      一“退”一“转”,让土地流转“活”起来。南托新村规划用地面积154亩,其中村民建房规划78亩,每栋房屋占地面积130平方米。新村建成后,实现腾退宅基地459亩,彻底扭转了过去超面积建房、一户多宅、不按规划建房、侵占农田建房等现象,为城市化留足了宝贵的土地空间,也为集体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通过整合各种闲置土地资源,流转土地近1000亩,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和机械化专业水平。
突破产业发展“天花板”,让农业发展“强”起来。南托新村成功引进山东青州新百利实业有限公司,利用近1000亩的流转土地,建设大型有机蔬菜种植基地,主要种植白菜、白萝卜、菠菜、番茄、甘蓝、黄瓜、茄子、五彩椒等9个可认证的有机产品,让群众在新村里安家,在家门口致富,每年可创造土地流转收入50多万元,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聚焦制度建设深耕创新“试验田”,让农村改革“快”起来。在思路理念上创新,村支两委主动帮习惯了守着“一亩三分地”的村民算房屋建设成本账、节约土地账、人居环境账,并组织党员干部到外地参观学习,引导和激励村民转变观念、到集中点建房。在组织方式上创新,成立规划村镇用地实施小组,让村民当主体、唱主角、得实惠。建不建、拆不拆,由群众说了算;好不好、快与慢,请群众一起干。就群众最关心、操作中最难把握的宅基地分配、新村入住条件等问题,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制订方案办法。在制度供给上创新,按照汨罗市制定的《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先建后补、以奖代投,公平竞争、择优扶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别对符合规定的集中建房户和分散建房户进行补助、奖励。为了保证新村环境,村民自发约定不再散养鸡鸭、不燃放鞭炮,并出台了《村规民约》。
      规范村民建房,是在农业农村领域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新理念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努力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南托模式”的实践证明,这一思路是切实可行的,只要坚持“规范是基础、规划是前提、按图是关键、安居是目标、特色是方向”,完全可以打造出幸福家园、产业乐园、山水田园、世外桃源相生相融的新农村。
中国民贸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贸
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贸
微信小程序
中国民贸微博
中国民贸
微博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