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黑龙江省引导少数民族乡村因地制宜,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项目为切入点,实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造血”功能。近3年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民族乡村开展产业项目建设约150项,占资金总额的60%以上。
在理念上,黑龙江省大力改革创新少数民族资金管理方式和使用形式。首先以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为目标,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其“造血”功能,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项目,打造立县、立乡支柱产业。并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和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打造立村支柱产业。
在使用上,黑龙江省实现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相对集中使用,积极探索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滚动发展模式,以“政策投资,市场运作,自我积累,滚动发展”为方针,以“小资金”带动大项目,放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牵动力。
在管理上,黑龙江省通过强化管理,跟踪问效,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安全性。通过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分片机制,通过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多渠道审计工作,为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保驾护航。
通过这些举措,黑龙江省涌现出一批通过建设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带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优秀典型。如黑河市逊克县为进一步发挥蔬菜种植的的优势,在新兴乡开展蔬菜冷鲜库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1500万元,拉动大量社会资金注资,预计项目总投资可达4亿元。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乃至县域经济的腾飞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鹤岗市萝北县在少数民族乡村,通过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村办民营等方式,依托朝鲜民族的传统优势,围绕农业机械化、粮食深加工、民族特色饮食、特色种植等产业,积极开展的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在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收到了明显成效。齐齐哈尔市长青村,充分发挥市区近郊村的地理优势,大力推动多种产业的建设发展,建设了长青奶牛专业合作社、村办出租车公司、棚式蔬菜种植合作社等多项特色优势产业,极大地提高了村民的收入。
下一步,黑龙江省还将深入引导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开展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建设,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造血”功能作为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投入到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