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快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3-08-26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快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服务能力显著改善。紧紧抓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把民族文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建设一批民族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化惠民示范村”、边疆文化长廊等文化设施,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建立完善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巩固边疆文化阵地。
二是抓好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宣传阵地更加巩固。全省共出版发行有14个民族18个文种的各类图书,有12个少数民族的19种文字的报纸和2个刊物发行。坚持向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基层单位免费赠阅宣传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图书,用少数民族语言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将中央精神和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原汁原味地宣传到广大少数民族中间。
三是推进民族地区广播影视事业快速发展,覆盖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实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边疆解五难等惠民工程。基本解决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五难”和“听不懂、看不懂”的问题。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5.37%和96.39%。
四是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工作扎实有效,民族文化发展力不断拓展。省级设立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200万元专项经费、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1500万元专项经费。出台了《云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成立了少数民族古籍规划保护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专项经费。加强民族文物的抢救性收集、整理、修复和收藏,目前,全省已有各级各类博物馆40多个,收藏各类文物20多万件
五是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民族文化影响力明显提升。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壮大民族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的联动发展,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园区,积极发展乡村民族文化旅游业,扶持一批民族特色鲜明、市场效益好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
六是培养壮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民族文化软实力逐步凸显。加大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少数民族双语人才培养机制,为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积蓄人力资本。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经济扶持政策,兑现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5000元、省级3000元、市级1500元的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