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消息,国务院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存款保险立法进程稳步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中国人民银行在报告中介绍,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领域法制建设工作,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和金融市场改革创新发展,加大重点领域法制建设力度,适时启动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快推动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期货法等法律修订和起草工作,研究推进公司法、信托法修改和金融租赁法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存款保险条例、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等法规。其中,证券法修订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通过,国务院目前正组织有关部门就证券法修订草案研提意见。商业银行法、期货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成,正在作进一步修改以及立法审查等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统一影子银行同一属性业务或产品的监管要求,加强流动性、杠杆率、期限错配、交易风险监管。
报告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金融创新活动和影子银行监管协调,持续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加强对影子银行、理财业务的管理。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推动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同业、理财业务。针对部分法律属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门槛、风险资本计提、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以及资金托管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差异较大的情况,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已经进行研究协调,正在抓紧研究统一监管标准,完善监管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分类统一的监管规则。对面向同类投资者的同类产品适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针对当前我国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步伐加快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对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监管要求,研究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强化资本充足监管,规范关联交易,加强风险集中度监管,强化对股东和管理层的资格要求。
报告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执行的统筹协调,统一监管规则,弥补监管真空,减少监管套利和重复监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在法外设定权力,不自行设定审批或变相审批事项,明确权力清单,消除寻租空间。继续精简和下放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监管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主体、权限、责任明确的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体系。
报告介绍,国务院将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规范地方机构设置,完善条块间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中央为主、地方补充,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体制,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定期对银行内控系统特别是风险防范系统进行审计评估。
报告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根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进展,从我国实际出发,督促银行业落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在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方面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有序组织对大型金融企业的金融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以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指标体系。
报告介绍,近年来,各金融管理部门将国际经验与我国国情相结合,构建了包含宏观经济、金融市场、行业和机构等四个层次的预警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从我国金融体系的现实和发展趋势出发,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相关风险指标体系,提高监测预警的前瞻性、科学性,提升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o ???`?_O??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扶持和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财政补贴等政策上要予以倾斜。
要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加强对养老机构中医师、执业护士、管理人员等的培训,强化医养融合发展的人才保障。鼓励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中提供服务。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
五、完善投融资政策
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支持发展面向大众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好的养老项目予以适当扶持。
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