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会科学院近日组织多民族多学科研究人员奔赴新疆6个地州市11个县(区),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亲身感受新疆穆斯林的斋月。许多专家表示,与往年一样,有条不紊的斋月生产生活,清晰有力地反映了中国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情况。希望世界各地更多的人走近真实新疆,了解中国民族宗教政策。
“ 今年斋月生活已快过去,一切和谐有序是不争的事实。”新疆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木拉提·黑尼亚提在实地调研后说,一直以来,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信教和不信教、信仰何种宗教都完全由公民自由选择。
新疆社会科学院中亚研究所研究员马品彦表示,近几年来,新疆在宗教事务管理上不断积累经验,强调管理与服务并重,工作理念不断变化。今年斋月前,自治区就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充分理解、尊重、爱护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信仰需求和风俗习惯。
“事实证明,这些措施均得到了有效落实。我们看到新疆穆斯林群众在斋月期间的日常生活并没有受到干扰,正常习俗和各地以往形成的习惯都被充分尊重。”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马合木提·阿布都外力说。
新疆社科院民族文化研究所副所长艾力·吾甫尔表示,斋月期间的很多细节都可以表明民族宗教政策落到了实处。
“我们调研时看到,斋月期间每到夜晚,各清真寺周边商店就会专门为封斋的人们提供免费水果、甜点乃至开斋饭;即使到了半夜,也是灯火通明、车水马龙,摊贩们叫卖着各种水果,人们则忙着走亲访友。”艾力·吾甫尔说。
新疆社科院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阿孜古丽·吾甫尔表示,一些人宣称新疆在斋月期间关闭了部分清真寺,但实际情况是信教群众每天都可以在宽敞舒适的环境下进行礼拜等正常宗教活动。晚上参加完集体礼拜后,信教群众还可跟随清真寺大毛拉一起诵读《古兰经》,听“卧尔兹”演讲等。
“新疆为信教群众创造了合法宗教活动的条件和环境,清真寺越来越宽敞、明亮;晚间礼拜时,还有交警在路口和清真寺门口疏导交通。”阿孜古丽·吾甫尔说。
除在斋月期间尊重、爱护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和风俗习惯,新疆一直致力于切实保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满足广大信教群众宗教需求。
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全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晓霞说,共同的社会制度、政治经济组织、社区生活使不同民族成员结成了同志、同事、邻居和朋友,形成了经济上相互协作、习俗上相互尊重、文化上相互欣赏的和谐稳定关系。
据新疆社科院宗教所助理研究员任红介绍,面向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的民族宗教基础知识读本已编写、付印,现在各地新华书店可随时购买到维吾尔文版的《古兰经》《伊斯兰教简史》《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等几十种书籍。部分县市还举办成年信教群众基本宗教知识和礼仪培训试点班。
马合木提·阿布都外力说,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他说,中国有多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信教人口数量众多。作为穆斯林最集中的省份,新疆始终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充分尊重、保障穆斯林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其中包括在斋月期间封斋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