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措施,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用。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多次将盘活财政存量,提升财政利用效率确定为重要议题。今年2月,财政部还连发两个文件,指导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目前各地已开展相关工作。
中央层面对于这一议题的“加急”重视,一则说明,在当前财政状况下,盘活存量,提升使用效率很有必要;二则可能也暗示出,目前财政存量的盘活效果,积极财政政策对稳增长调结构的惠民生作用,都还有待提升。
从这次会议布置的措施来看,中央层面对盘活财政存量的推进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如对地区和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重点建设。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从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地区和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规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项目预算执行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用于其他方面。
也就是说,今后对那些长期趴在财政账户上不动的结转资金,将一律收回。这一方面可以倒逼相关专项建设的落实进度,一方面,则可大大促进将财政的钱花在刀刃上。这在当前整体经济下行,财政增收速度放缓的背景下,其改革增量意义不言而喻。
此外,此次常务会议也对统筹协调预算编制和执行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善之措:各级财政要严格控制代编预算,确需代编的事项要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其中最具突破性意义的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水利、社保等领域开展滚动财政规划试点。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于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削弱地方层面“突击花钱”的动力,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增收放缓,但民生支出的保障不能松懈。因此,对于盘活的财政存量,在落实层面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和过程管理力度,防止财政在盘活过程中再次出现被挪用的现象。确保每一笔被盘活的财政资金都能专款专用,对于闲置的资金要首先充实到民生保障之中,如社会领域。
因此,为保障国务院下达的措施,在现实中能够确保执行效率,还应当建立曝光和追责机制。对于财政资金长期“趴活”、使用效率低下的政府与部门,应该进行相应的问责,并向社会公开。以倒逼各方提升积极性,将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用够、用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