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步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也随之步入“个位数增长”的新常态。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为14.03万亿,增长8.6%,增速创23年新低,多年来首次落入个位数区间。从地方来看,收入增速有明显的区域差异,但整体形势差于往年。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中国财政收入将由两位数增长变为个位数增长,要克服速度情结,实事求是地看待收入增速变化。
不过,虽然中央很“淡定”,地方政府却坐不住了。今年财政实力薄弱的地方将备受煎熬。虽然财政收入减少,但民生和公共服务的支出增大,而且是刚性增长。公务员加薪、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等政策也将使得财政支出增加。更何况,2015年是地方偿债高峰期,而地方政府扩大投资保增长的心理也很迫切。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有力度”的基调下,2015年地方政府肩头的财政压力显而易见。从地方财税部门角度看,每年的财政收入总量和增速是“硬指标”,关乎政府兜里的真金白银和政绩,更是疏忽不得。
在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来源受限的情况,各地为了完成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奇招迭出,但其中也有不少“昏招”甚至涉及违法违纪。
第一招是征过头税。经济增速下行,财政增速下行是正常的。不少地方政府感到压力很大,就想着寅吃卯粮,逼企业提前缴税,甚至贷款缴税。目前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债务偿还困难等问题,此时强征过头税只会进一步加重企业负担,无异于饮鸩止渴、竭泽而渔。但在短期财政目标难以完成的情况下,五年一换届的地方政府依然有牺牲长期利益换取短期财政政绩的冲动。
第二招是税收空转,即“先征后返”。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完成税收任务,但财政账户中并没有真正增加收入。在一些沿海地区,至少30%的税收是空转的。如果有如此高比例的税收是空转而来,那么地方的财政风险可能更大了。
第三招是引税。税务机关许诺一些税收优惠,去跟税源所在地税务机关争夺税收,类似“招商引资”。“引税”多是一些不规范的“税收竞争”行为,既然纳税人是在两地皆可的状态下选择向他认为税负更轻的地区完税,这似乎也不能断然称之为“违法”。
第四是买税。一般由税务机关发起,主要是地税部门,而且一般在县乡一级比较常见,选择的税种通常是属于地方收入的营业税。买税通常需要跨区域经营的大企业给予配合,有时甚至县委书记级别的领导直接请企业帮忙。近期在沿海某市就发生了买税的案子,两名税务局官员已被撤职。
各种不规范的增加财政收入的行为,不仅扰乱了财经纪律,也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既然地方政府为了完成财政收入目标存在舞弊行为,这意味着2014年8.6%的财政收入增速可能依旧存在水分,地方政府确实进入了极为困难的“财政黑暗期”。在经济下行以及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确实有难处。
由于税收水份的存在,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问题实际上被粉饰了,实际财政困难可能要比估计的更为严重。中央政府必须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在“紧”的同时也要注意“松”,让地方政府能够有一个缓冲。
对于地方政府正确应对财政压力的方式,一是压缩铺摊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少支出就算是多增收。二是将地方发展争取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如“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自贸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等)挂上钩,从而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同时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三是加快市场化改革,通过放活市场来增加税收。四是寻找新“财路”或融资渠道,如地方债和PPP模式等。
在财政压力和财税指标考核压力下,部分地方在财政增收上存在粉饰行为。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实际的财政问题可能比估计的更为严重,要引起中央的重视。同时,中央除了应加强监管,严肃政府财政纪律,同时也要注意有张有弛,让地方政府有所缓冲,度过“财政黑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