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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投资贸易促进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0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会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香港分会、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会会员企业在民族地区更好的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第四十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7月7日起恢复投资贸易促进局,为我会内设机构。
    投资贸易促进局将作为我会在民族地区为广大会员企业搭建的一个开展投资贸易服务的平台,与新设立的运营销售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我会为民族地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具体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落实;组织协调我会为民族地区提供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我会投资项目库的建设、完善和管理;负责招商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负责我会为民族地区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负责会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特此通知。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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