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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2   信息来源:吉林省民委   
      6月28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战略、规划考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等方面提出15项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有三个特点:一是首次提出编制全省创建工作五年规划的目标,将吉林省创建工作实际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周期同步。二是将近年来富有吉林特色、取得较好成效的做法明确写入《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予以保障。提出,要持续开展好“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发布活动,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发布机制,讲好吉林民族团结故事,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富民固边”活动,以民族团结的实际成效巩固边境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在各族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互交感情、互学文化、互帮关爱、互传技术、互建和谐、互谋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六互”活动,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扎根于青少年心中。三是提出建设全国首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陈列馆,传承弘扬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历史,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推动延边州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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