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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6-12-21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本市“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出台
支持企业建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

    近日,市科委制定出台《天津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将用3至5年时间,支持企业面向沿线国家输出推广优质技术产业项目30项;支持企业并购沿线国家拥有技术、人才等核心资源企业30家;支持企业在沿线国家建成30家海外研发机构;推动建设50家联合研究中心、技术推广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园区等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
    本市将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沿线国家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参股、租赁等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分支机构,吸纳利用当地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合当地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设立营销和服务网络,带动天津的技术、产品和标准走出去。
    本市将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并购沿线国家研发机构、优质技术、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与沿线国家跨国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开展高端技术研发合作;扶持企业开拓沿线国家市场和开发新产品;鼓励在科技资源密集区域,并购合作共建等方式建立孵化器、研发中心,面向沿线国家配置科技资源,跟踪国际前沿技术,提高科技创新效率。
    本市将支持一批拥有自主优势技术和产品的科技型企业面向沿线国家输出优势产能,提高品牌的全球影响力。支持企业到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和营运中心,带动沿线国家产业结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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