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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0个市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意见实施措施
发布时间:2015-09-09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到今年8月中旬,湖北省共有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门市、十堰市、鄂州市、潜江市、仙桃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等10个市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意见的实施措施。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湖北省省市县各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实施措施。目前出台的市州实施措施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出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强发展这一根本。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各地普遍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事业专项资金。据统计,2015年全省市州本级新增民族工作和民族事业经费1114万元。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出台的文件规定,从2015年起,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不低于50万元,连续支持5年。宜昌市辖有长阳、五峰两个自治县,市委、市政府在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专项资金的同时,决定从2015年起,将对口支援长阳自治县的市本级资金标准提高一倍,同时每年支持五峰自治县500万元。湖北全省共有民族乡(镇)12个,民族村37个,全省辖有民族乡(镇)村的市、州、直管市、林区除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外,对民族乡(镇)村普遍开展了对口帮扶工作。荆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5起,对九里回族乡、三峡土家族村共“十村二场”实施“2+1”结对帮扶,即一个市直部门与钟祥市、沙洋县对应部门结对联合帮扶一个村(场),每年为受援村(场)办成1—2件实事。结对帮扶工作五年一轮换,每年年末对结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二、突出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这一重点。近年,湖北外来城市民族人口剧增,常年外来城市流动人口约30万人,高峰期约40万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点。根据这一情况,各地把加强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完善少数民族网格化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出地与流入地沟通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等提升到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天门市决定把民族政策法规、民族知识理论纳入各级中心组、全市普法教育和党校培训的必学内容,坚持常年在市电视台、天门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和外来少数民族荣誉市民、“十佳”经营评选活动,每年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十堰市提出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平台建设等五个方面入手,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少数民族社区服务“八个一”的体系,即建成一个平台、一个网络、一条热线、一个窗口、一张卡片、一本指南、一支队伍、一个品牌,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各项服务。
  三、突出加强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这一关键。一是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据统计,今年全省市州拟增加民族工作内设机构2个,增加编制39个,其中县级26个,市州13个。武汉市出台的文件要求,加强市民宗委工作力量,招录懂维语、藏语和从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公务员;各区政府民族工作部门,按照中心城区民族工作部门不少于5人、新城区不少于7人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十堰市、襄阳市、鄂州市等都对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健全民族工作网络。襄阳市、宜昌市等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健全社会民族工作机构。襄阳市决定设立和完善市伊斯兰协会、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市涉及少数民族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襄阳市新疆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三会一站”建设。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民族工作责任。各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负起加强民族工作的责任,各级要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统筹协调。乡镇(街道)要明确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要明确干部具体承担民族工作任务。四是实施和完善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各地要求,要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纳入各地网格化管理系统,明确网格员民族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在服务和管理少数民族工作的作用。五是健全少数民族服务平台。各地把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行政工作职责,要求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社区都要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或窗口。
  四、突出解决少数民族民生问题这一要旨。一是关心解决少数民族融入城市的困难。各地要求切实帮助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解决子女入学、门店租赁、医疗保障、就业创业、清真饮食等方面的问题,帮助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更快更好融入内地,增加其对流入地的归属感。二是解决清真饮食价格补贴问题。针对牛羊肉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实际,各地先行先试,武汉、襄阳、荆门、潜江等地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实施定额补贴。襄阳市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一并纳入了补贴范围。三是解决穆斯林群众入寺、入土等问题。武汉市、天门市等决定专门划拨土地建设回民公墓,一些市提出,要采取政府支持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和维护好清真寺,更好满足穆斯林群众过正常宗教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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