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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出台27条稳增长意见促进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5-05-08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面对今年以来云南省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复杂严峻形势,云南省政府于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尽快扭转经济下滑的不利局面,着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意见》提出的稳增长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工业企业扩销促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工商企业生产成本、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积极促进消费增长、鼓励扩大外贸进出口、强化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等13个方面共计27条。
       在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中,《意见》明确要放宽投资领域、设立PPP项目合作基金、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包括: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尽快推出一批现金流比较充裕、有稳定回报预期的项目,以鼓励社会投资;从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市场化招商、政府购买服务招商及产业招商项目,并对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的落地项目,按照实际到位资金每1亿元给予1万元奖励;确保全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6200亿元以上。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工商企业生产成本,《意见》明确,要加大清费减负力度、落实税收和社保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铁路运输成本,6月底前,将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省直部门要清理和简化项目前置审批要件,加快并联审批,做到办结时限内清零,确保省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1000亿元,全年完成投资2600亿元。
      在加强土地供应和管理方面,《意见》指出,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租金按照当年工业用地最低价的5%收取。加强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土地闲置1年以上2年以下 (含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2年以上(含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为优化发展环境,《意见》要求,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除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外,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红顶中介”整治力度,推动政府与有关中介脱钩,实现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着力解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存在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以及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
      此外,《意见》还要求省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开工不动工、动工就停工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专题督办、严肃问责。监察部门要进一步下大力气治庸、治懒、治混,对为官不为、落实不力、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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